一、产品、报备文号:

产品名称:爱相守定期寿险,本产品由《爱相守定期寿险》(险种名)组成,报备文件编号:太保寿[2017]256号。


二、销售区域说明:

本产品由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公司在全国除西藏自治区外的北京、上海、天津、重庆、黑龙江、吉林、辽宁、河北、山西、山东、安徽、江苏、浙江、福建、江西、广东、海南、广西、湖南、湖北、河南、云南、贵州、四川、陕西、甘肃、新疆、宁夏、内蒙古、青海设有分公司。本产品的销售区域为全国,对于本公司未设分公司地区的用户,您的后续服务可能会受到影响。


三、保单形式:

本产品合同采用电子保单形式,与纸质保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您可通过拨打95500客服热线查询保单或登陆太平洋寿险官方网站(life.cpic.com.cn)查询并下载电子保单。


四、保费支付:

保费一次性支付,您可通过微信、银行转账等方式支付保险费。


五、犹豫期:

自您签收本合同之日起,有15日的犹豫期。


六、发票配送及收费标准:

如您需要发票,您可以在购买支付完成后,通过太平洋寿险官方网站(life.cpic.com.cn)查询保单后申请发票,我们将为您免费寄出。


七、信息安全:

我们严格遵守现行的关于个人信息、数据及隐私保护的法律法规,采取充分的技术手段和制度管理,保护您提供给我们的个人信息、数据和隐私不受到非法的泄露或披露给未获授权的第三方。


八、投诉路径:

您在投保过程中,如发现本公司有关人员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认为自身权益受到侵犯,请您保留相关证据并向本公司投诉,投诉电话为95500


九、免责说明:

本保险不承担因以下原因导致的保险金给付责任(部分):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您已交足2 年以上,我们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本合同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全残的,本合同终止,您已交足2 年以上保险费的,我们向被保险人退还本合同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投保前,须阅读并了解本保险相关保险条款,以上为部分责任免除条款,全部免责条款见保险条款。如对保险条款中的各项免除保险公司责任的条款或保障内容不清楚,请咨询客服或拨打95500客服热线。


十、投保声明:

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您的投保信息内的声明、陈述、告知应均属事实,如有隐瞒或日后发现与事实不符,即使保险单已签发,太平洋保险可依法解除本保险合同,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任何保险事故太平洋保险不负责保险金给付责任。


十一、投保流程:

投保人填写个人投保信息勾选投保计划,核保通过后,投保人缴纳保费,保险合同成立选择产品——填写资料——核对订单——确认付款——下载保单。


十二、承保流程:

太平洋寿险实时接收客户投保信息,并由系统实时完成核保,核保通过且保费到帐后进行承保。


十三、退保/保全流程:

(不能办理在线退保/保全):如需办理解除合同或保单变更,请至当地太平洋寿险柜面办理,退保金会退还至原缴费账户。我们只退还保单现金价值(现金价值计算公式详见条款),退保会遭受一定损失,请您慎重决策。


十四、理赔流程:

出险后尽快拨打95500进行报案,根据指示提交理赔资料,保险公司审核案件并对属于保险事故责任的进行理赔支付,理赔金将直接转账至被保险人/受益人名下的指定银行卡账户。


十五、理赔资料:

身故保险金的申请:

(1)保险合同;

(2)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医疗机构、公安部门或其他相关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的死亡证明;

(4)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时,必须提供可证明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利文件。

全残保险金申请

(1)保险合同;

(2)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者由双方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残疾程度的资料或身体残疾程度鉴定书;

(4)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以上各项保险金申请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我们将及时一次性通知申请人补充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


十六、偿付能力信息披露: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偿付能力季度报告摘要:http://life.cpic.com.cn/xrsbx/gkxxpl/cfnlxxzq/?subMenu=5&inSub=1


十七、保险条款:

见详情页


十八、保险费率:

见详情页


十九、客户授权:

1、本人授权中国太保{指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子公司}可以从相关单位、组织和个人就有关保险事宜查询、索取与本人有关的资料和证明。

2、本人同意中国太保以及其认为业务必要而委托的第三方将本人提供的全部资料用于为本人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和推荐产品。中国太保及第三方对本人个人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本产品所有的页面文字描述为展示作用,具体保障方案等信息以购买成功后生成的保单为准,太平洋寿险保留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解释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