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适用人群

    0-17周岁未成年人
  • 保障区域

    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
  • 保障期限

    1个月
  • 限购份数

    1份

意外伤害保险金

18.65万
  • 1. 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身故的,保险公司按其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对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 2. 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造成本附加合同所附《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所列伤残之一的,保险公司依照该标准规定的评定原则对伤残项目进行评定,并按评定结果所对应该标准规定的给付比例乘以其保险金额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

意外医疗保险金

1万
  • 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每次因遭受意外事故并在医院进行治疗的,保险公司就其该次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发生的、符合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合理医疗费用,按100%比例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第三者责任保险金

5000元
  •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本人于公共场所内因其疏忽或过失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依事故发生地法律规定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按100%比例给付第三者责任保险金。

救护车费用

300元
  • 在本保险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主险合同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意外伤 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时起24小时内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救护车费用,保险公司在保险单载 明的救护车费用保险金额内,按实际支出赔偿救护车费用。此项赔偿不包括转院时发生的救护车费用。